第一次寫小說在短時間讀這麼大量的資料,寫這麼快,而且放了極深
的感情進去,因為幾乎沒寫過一般向的故事(掩面),加上對歷史的
部分想融入得很自然,一直很怕寫不好,寫得越來越拼命。
之前寫英國的萬聖節派對殺人事件到後面其實就已經感覺蠻難過的,
但幸好已經接近結局,所以寫完後情緒可以放鬆。
但這次寫法國哥哥的故事,雖然我笑說他在本家的演出被當成變態,
所以人氣不好,但是卻一直寫很快寫出一回又一回,每天都覺得先寫
這樣就好,結果晚一點又被逼的又多寫一回或兩回出來。連睡覺時都
在想後面要怎麼寫,每當我想說算了,先休息一下或先寫別的好了,
結果都感覺到法國哥哥好像在看著我要我多寫一點。
剛剛弄到下午才煮烏龍麵來吃,突然頓悟,難怪盧布朗會寫亞森羅蘋
寫到瘋掉!我不過是一個業餘寫故事的,不過寫一個故事寫的太過用
力而已,就已經覺得被法國哥哥糾纏不清了。盧布朗跟一個角色糾纏
大半輩子,要不瘋掉應該很難吧?尤其我覺得亞森羅蘋這個角色本身
是感情非常豐富的(相對於福爾摩斯來說,他對女人幾乎沒興趣),
而且神出鬼沒(另外作者自己在故事中和羅蘋是好朋友),據說盧布
朗臨終前一直跟別人說亞森羅蘋在糾纏著他,我突然能體會到那麼一
點點了。
看來以後要寫故事,真的要非常小心,很久以前我奶奶就跟我說一堆
日本名作家都寫到瘋掉和自殺,我一直以為她講得太誇張,但看了一
下那些自殺的日本作家,以及台灣幾位(疑似)自殺的知名作家,發
現寫小說不要太讓故事情緒影響到自己,和演員必須能跳脫飾演角色
的情緒,或許也是類似的道理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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